为打造和谐校园,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弘扬正气,坚决抵制不良行为的发生,现制定《小学部学生违规违纪惩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惩处项目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必要时,赔偿或处罚,有违犯法律行为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1.对有打架行为的学生,要严厉批评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三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打伤人者要赔偿伤者医药费;有严重伤人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2.对有偷盗行为的学生,首先责令其退赃款或赃物,再根据情节的轻重、认错态度好坏,退赃是否彻底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3.对有破坏公物(校内)或其他人物品的学生,首先责令其原价赔偿或加倍罚款,然后视其是否故意,认错态度好差,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4.对侮辱师长、侮辱女生等行为的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差,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屡教不改或故意捣乱者则另行处罚。
5.对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课间纪律的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差,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或故意捣乱者则另行处罚。
6.对在校内搞危险活动、爬树、爬墙等学生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7.对经常欠交作业、学习态度差,经老师教育仍不改正,根据其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差,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8.对有旷课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凡发现不遵守本校制定的在校行为规范和其他校级校规的学生,每位教师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学生触犯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由班主任统一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上。对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结果将存入学校档案。
上海唯实希望小学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