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抵御火灾事故的应变能力,迅速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本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郁雄文
组员及职责:
安全救护组:孟菊根 龚秋月
灭火行动组:沈利君 高春健
通信联络组:曹伟华 顾卫忠
疏散引导组:余金辉 秦富云
二、报警与接警程序
1、最先发现火情且火势较大的个人和部门,直接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须说明火灾发生地点、行驶路线,及联系电话等。
2、火灾发生部门同时向校领导报告火情,并组织力量使用消防器材作好应急准备,开展自救行动。
3、学校领导接到火灾报告后,首先查问是否已向“119”报警,必要时再次报警。
4、学校领导或有关负责人接警后应火速赶往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并承担起救火责任,做好现场指挥工作。确遇事故重大、有伤亡时务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门。
5、指挥者应安排好有关人员接应消防车进入现场灭火。
二、灭火和疏散救护工作
1、当发生火灾时,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进行扑救,如遇火势蔓延扩大时,必须呼救报警。消防车到达后,服从现场领导指挥,主动配合消防人员共同灭火。
2、在灭火的同时首先确认是否殃及人员伤亡,着火处如有人员在内,必须首先全力以赴抢救遇灾人员。
(1)由疏散引导组利用一切救生手段和工具组织被困人员逃生,迅速疏通消防通道,使被困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火灾现场。集中安全地带,清点人数。
(2)明确有火灾受伤者后,由以保健教师为主的安全救护组在现场进行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呼救“120”救护车,护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3)保持联络通信畅通,在火灾现场为各级指挥提供服务,传达指令,保障各行动组之间的沟通,确保灭火救援、火情报告、水源供应、灭火器配备、人员调配等联络工作。
(4)做好宣传安抚工作,稳定情绪,疏散围观群众。
三、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保护好现场,主动配合公安消防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
2、核实火灾受伤人员,清点统计火灾受损数量,进行受损价值估算。
3、根据消防调查结果,确认责任人员,
4、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和安抚工作。
5、形成火灾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主管部门。
6、向全体教师通报灾情,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四、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长室---59812669 教导处---59812696
总务处---5981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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