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传染性疾病和非典的防治工作,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学校发生传染性疾病和 “非典”疫情的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郁雄文
组员:孟菊根 沈利君 余金辉 周瑞
二、传染性疾病的处置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疱疹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指定室休息,请学校保健人员作初步检查,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学校安排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初步检查是传染病的立即转送定点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校领导及工作人员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选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区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2)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三、对发现一般发热病人的处理
1、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应要求其戴防护口罩,到学校指定处隔离休息。
3、学校要对疑似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工作场所,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学校保健教师作初步问诊检查,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医院。学生出现上述症状的应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学校保健教师或其他教师护送去医院。
4、学校应在当天将异常发热病人数报教育局,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四、对发现“非典”疑似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学校保健教师或医院列为“非典”疑似病例的,学校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对在校内发现的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立即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2、疑似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3、学校应根据疑似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课时计划和教学方式。
五、对发现“非典”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非典”患者,学校要立即向教育局进一步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役点
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部门,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包括教学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2、役点消毒
对学校所有场所在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
学校应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非典”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六、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长室:59812669 教导处:59811624 总务处:5981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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