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在心理方面的问题,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组成人员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例会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工会主席兼德育教导、心理辅导员、以及部分班主任老师组成。
二、例会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学校实施方案。
2、研究落实学校党支部、行政会关于学生德育工作的主要精神、决定、中心工作部署及安排,布置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讨论阶段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4、协调处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研究确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需要提交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的议题和内容。
6、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增强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素养。
三、例会制度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例会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工会主席兼德育教导(江静)主持。
2、心理健康教育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4、与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要向分管领导请假。
5、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6、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