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使我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更有序地开展,更好地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制度。
一、招生与入学:
1.学校每年应在区教育局小教科的统筹安排下,按照当年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实施招生工作。
2.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后,相关学生信息即进入学校学籍信息管理库及区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库。
二、转学:
1.转学手续办理的程序:
1)转学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转出学校审核相关条件,条件符合的同意转出并开出转学联系单。
3)转入学校审核相关条件,条件符合的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批,经批准盖章后转入学校开出联系单回条同意转入。
4)双方学校办理正式转学证明及相关手续。
2.转学手续办理的时间:
一般在暑假中的开学前一周集中时间,统一办理。学期中途及学生受处分期间原则上不办理。
3.转学条件:
1)转学需要的材料和当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
2)学校在班容量不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班级学额的情况下方可同意学生转入。
3)一般一年级、五年级不办理转学手续。
4.转学的相关工作:
1)双方学校要做好转学生的学籍卡、健康卡、学生成长手册及其学籍电子信息等资料的交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小教科。
2)转出学校应做好该生的学籍电子资料的备份保存、清除工作,转入学校要将该生的相关信息及时输入学校学籍管理信息库中。
3)学校要做好转学证明等资料的存档保存工作。
三、休学:
1.在读小学生因病或各种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在校学习的,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休学的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小教科批准备案。
2.学生休学期间,保留该学生的学籍。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续办休学手续。
3.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及区教育局小教科批准后重新注册,方能正式复学。
四、退学:
小学生因各种原因丧失在校学习能力或不宜在校学习的,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退学的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小教科批准备案。
五、学校学籍管理人员的设定方法及职责要求:
1.小学学籍由学校审核、编制和管理,并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导处指定专人负责,可由教导主任兼任,管理者与班主任建立责任制,设立学籍信息库,严格管理,妥善保存。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核定其工作量。
2.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应办事认真细致、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3.学校学籍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包括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管理和维护工作、学生转学等相关工作。
4.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应协同相关老师及时输入、整理、更新、汇总全校学生学籍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区教育局小教科。
上海唯实希望小学
2019年5月